我的书被盗版是应该的 – 余华

爱生活9个月前更新 半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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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发现我的常用药里面很多写着仿制药的标签,开始只是在想这药的疗效如何,会不会有什么危险或者不良反应,并没有去想仿制这个词​。

我的书被盗版是应该的 - 余华

后来,我仔细看着那个蓝色的徽标,才突然想起了《我不是药神》的情节,我是尊重知识产权的,无奈我因为罕见病也进入了余生药丸相伴的岁月,且基本无收入来源,而不得不吃仿制药​。于是,我想找一些安慰,看到了余华在纽约时报发表的文章,抚慰下自己的心灵吧​。

 以下引用原文


八年前有位朋友告诉我,他的一本书刚出版,网上就可以随便下载。为此他给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写了一封信,很快得到他们的回复,请他提供盗版网址。他在众多网址里找出三个给他们。三个月过去后他上网一查,那三个网址仍然可以下载他的书。几年过去了,那三个网址上一直挂着他的书。我所有的作品也都可以从网上免费下载,即使在中国大陆不能出版的新书《十个词汇里的中国》,在台湾出版后,也立刻可以在大陆的网上找到。纸质图书的盗版同样泛滥,我的《兄弟》出版才几天,就会在家门口的地摊上看见盗版书。查处盗版图书的执法权在各地文化局的文化稽查队那里,当然公安局也有执法权。但文化稽查队的稽查范围十分广泛,从网吧游戏厅到歌舞娱乐场所再到文艺演出和文艺培训等等,稽查盗版图书对他们来说只是小事。公安局面对层出不穷的刑事和经济案件,无暇顾及盗版图书。虽然偶尔看到文化稽查队和公安局联手捣毁某个销售盗版图书窝点的新闻,也只是偶尔而已,盗版在中国的版图不会因此缩小。

我的书被盗版是应该的 - 余华

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开始查处印刷盗版图书的印刷厂。可是这种打击手段有一个漏洞,最近十多年来,监狱印刷厂和革命老区印刷厂成为盗版图书的主要印刷者,这个曾经有效的手段也就无效了。监狱隶属于司法局,不仅文化局的稽查队进不去,就是公安局的警察也不能随便进入。监狱印刷厂可以逍遥法外,而且是中国印刷厂里面利润最高的,犯人是里面的印刷工人,他们拼命工作却没有薪水,只有很少的生活补贴。地处陕西和江西的革命老区都是中国的贫困地区,它们在战争时期是共产党的根据地,共产党掌握政权后,它们也就有了特殊的地位。几年前一位出版社的社长告诉我,一直盗印他们出版社图书的印刷厂在某革命老区,他们和文化稽查人员还有三个警察千里迢迢来到这家印刷厂执法,结果当地的警察迅速将他们包围。当地的县长也来了,县长愤怒地质问他们:你们对革命老区有没有感情?然后说这家印刷厂是这个贫困县的纳税大户。他们只好灰溜溜地回去了。西方总是有足够的理由批评中国政府在打击电影、歌曲、书籍、奢侈品等盗版方面不作为。但与其说是不作为,不如说是无可奈何。盗版在西方是一个知识产权问题,在中国不只是知识产权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我的书被盗版是应该的 - 余华

为什么盗版如此猖獗?为什么假冒伪劣产品如此泛滥?那位革命老区的县长说出了原因,就是盗版和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地方政府地方官员有着明的暗的利益关系。明的方面这些违法企业往往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暗的方面一些地方官员在这些违法企业里拥有股份。在我看来,根本的原因还是中国社会对盗版和假冒伪劣产品存在着一个巨大的需求市场。三十多年的经济发展之后,中国仅次于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国,可是仍然有超过1亿人达不到一天1美元的收入。在物价飞涨的中国,数量庞大的贫穷人口构成了盗版和假冒伪劣产品的需求市场。他们没有能力去消费正版的有质量保证的产品,只能消费便宜的盗版和假冒伪劣产品。他们的生活被毒大米、毒奶粉、毒蔬菜、毒火腿、毒馒头、毒玩具、假鸡蛋、石膏面条们所包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们吃下劣质的食品,使用劣质的日常用品。他们中间的不少人需要知识,需要看电影,需要读书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可是他们买不起正版的图书,只能买便宜的盗版图书。几年前,我在中国的大学演讲时说过:“我反对所有的盗版行为,但是如果这个巨大的贫穷人口问题不解决,我的书被盗版是应该的,因为正版书可以养活我和家人了。”我的一些作家同行不同意这个观点,但是我仍然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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